关于论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来源:网络 时间:2017-07-01 0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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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生态文化
2.6.1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对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森林和湿地建设,主要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园林、村庄林、名胜古迹林、古树名木、各类游憩林和纪念林等,是生态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化体系在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并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收入的功能。应结合森林城市创建,加快各类纪念林、森林和湿地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西昌市近期建设重点为:突出五彩西昌特色,建设景观林。精心规划实施西河、东河、海河等三河六岸绿化,建设突出五彩西昌特色的城市彩色风光带;精心规划城区外出主干道路沿线绿化建设,形成具有西昌本地特色的多条城市道路景观林带。突出森林城市特色,建设人居林。结合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建设一批“创森”纪念林,提高城市生态文化品位,优化城区森林绿地分布格局;结合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强化住区小片林、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工作,打造一批林木覆盖率高的森林住区;结合村湾绿化建设,强化村周、庭院、村内路网水岸绿化建设,促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突出休闲度假特色,建设游憩林。结合城乡居民休闲游憩需求,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休闲场所;结合城市居民骑车、徒步健身需求,精心规划建设贯通主要居民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休憩地之间的绿色健身走廊。
按照上述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分区布局和分体系实施:一是城区福利空间绿化体系建设。从西昌市科学发展、合理布局、防灾减灾方面考虑,在主城区东南西北逐步均匀构建市级综合公园、区域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等各类福利空间。调整福利空间布局的均匀程度和增强福利空间类型的丰富多样;完善福利空间应急设施的建设;加大免费公园的建设力度和数量,2009年底至2010年,将启动五大城市公园建设(海河生态休闲公园、建昌坊城市公园、邛海湿地公园、动漫主题公园、建昌古城历史文化公园);大力提高非盈利性福利空间绿化的数量和质量。在西昌市主城区范围内,新建、完善10个市级综合性公园、区域性公园,以及居住区和街头的小游园、广场绿地,为此年内启动了打造丝路广场等10个城市小公园。二是城区交通景观绿化体系建设。交通景观绿化是生态景观与实用的结合体,根据城市道路周边环境、实际情况,确定道路绿化的性质功能,让道路绿化为民所用。因地制宜,突出城市特色景观,做到“一路一景,一路一特色”。三是城区实体绿化体系建设。城区内医院、学校、宾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工矿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绿地,在保证生活、生产、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增强绿化厚度,提高美化效果,建设成园林式单位。对沿街窗台进行盆花摆放和机关、学校等单位的墙体实施绿化。四是森林文化建设。森林文化是西昌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全面建小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含义。重点是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各种纪念林的营建,树立全市人民保护森林和绿化环境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开展森林社区建设与评选,进一步加强全市各个社区的绿化建设,创建森林城市;充分发挥园林与林业两大产业的优势,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森林社区。目前,建设了川兴镇尔乌、安哈镇铅矿村、洛古波乡俄池格则村3个森林社区共管。
2.6.2全民参与,社会共建城市森林。多年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四川省义务植树条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继承和发扬西昌市自古以来悠久的植树传统,实现“彝乡水韵林城、五彩休闲西昌”的共同心愿,规划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建设工程,在各区规划义务植树地,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由于城市可用绿地非常有限,所以将义务植树与重点绿化工程紧密结合,既要有效解决义务植树的用地问题,又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2009年海河绿化工程的绿化栽植分为7个标段由在西昌市的7个部队来实施。将营造纪念林与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参与植树造林。近年来,全市累计义务植树2 712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8.7%,成活率在92%以上。
2.6.3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活动。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认建、认养、冠名树木绿地活动。要求驻昌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必须以直接植树、以金代劳(50元)、认建认养等多种植树形式保证义务植树5株。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争做“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绿色文明倡导者和实践者。鼓励党政机关、机关团体和个人都积极参与绿地的认建、认养、认领活动,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10处,面积达15hm2,植纪念树6 800株。
2.6.4组织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将天喜花博园、螺髻山自然保护区、邛海泸山风景区、花木生产基地等各类绿地,进一步整体、合理地将其完善成为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同时,以关注森林活动为载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和公益标牌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和生态科普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事业,全市关心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渐形成。
2.6.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森氛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开展了全方位的系列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创森”人人知宣传;二是制作“创森”专题片、多媒体汇报材料、宣传画册等;三是加强户外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在市区主要道路、大型企业、宾馆商场、出入市口显要位置竖立大型“创森”标牌,书写“创森”标语。同时,在公交车、出租车上粘贴“创森”标语。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达95%以上。
2.6.6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在全市范围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古树名木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西昌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组织专人统一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将其生长地的环境,生长情况,树种、树龄进行现场资料记录后挂牌,再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后期资料汇总,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了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书,落实了管护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并通过认养、捐助、拍卖古树名木冠名权、形象使用权募集基金。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及复壮技术研究,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用于对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和保护设施的建设维修,确保古树名木的健康生长。全市676株名木古树已全部建立了档案。一级保护8株,二级保护41株,三级保护627株。
2.7乡村绿化
推进村镇绿化工程,努力构建新农村森林景观和森林生态体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按照区域规划、多点布局、体现特色、实现多赢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会主体、市场运作、文化提升、群众参与的机制,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林业产业,坚持把林业生产发展和开发二、三产业有机统一起来,依托各乡镇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走“林业生产+旅游观光”的发展路子。积极发展森林湿地观光游、森林保健游、开发石榴花果节、桃果节、梨花节、葡萄节、花卉节等农家乡村游,打造以茅坡樱红、桃瑞月华、桃源农庄、凤凰葡园、荷色生香、鹿鹤烟黄、螺岭彝风、榴开客家为主要特色的“乡村八景”生态休闲旅游模式,促进生产经营模式由传统的单一功能向集生产、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等多功能综合为一体的方向发展,引导综合开发,实现一业多赢。加快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 注重发展郊区观光、休闲等森林休闲产业。西昌有4张“名片”即太阳城、月亮城、航天城和小春城;六大殊荣,即中国最值得去的十座小城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十大宜居城市、四川省第一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四川省森林城市、中国旅游最令人向往的地方。西昌是一座春天栖息的城市,旅游有湖光山色美、民族风情浓、科技含量高三大特色。
西昌地处四川省五大旅游区之一的攀西阳光度假旅游区,有以邛海风景区、泸山风景区、螺髻山风景区为代表的生态旅游;有以黄联土林、西溪仙人洞为代表的地质旅游;有世界最大的飞播林区;有全国唯一对游人开放的军商两用卫星发射中心;有以火把节、彝族婚俗、毕摩文化为代表的彝族风情旅游。全市有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0余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以来,西昌又着力打造邛海月色风情小镇、观海湾、月亮湾、邛海公园、花卉博览园等18个城市景区节点。产业基地不断壮大,成功创建全国6 666.67 hm2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成西溪、黄联关千亩标准化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多方投入改善了农村生境,促进了农村旅游发展,带动了一、二、三产业互动发展,促进了基础设施换档升级。同时,通过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的举办,形成了以旅游带动农业,以景区辐射农村,以旅促农,城乡互动的旅游产业链,进一步加速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致富机会,城乡居民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以旅助农,旅游反哺农业,旅游富民惠民效益显着。已形成“打造一个节日,带动一片就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局面。
3保障措施
3.1组织领导
3.1.1严格执行林业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四川林业生态省规划》和省委《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西昌市委、制定并实施了《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大纲》《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把加强城市林业生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西昌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并强力推进。
3.1.2抓领导,强执行。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提升城市品牌、推进西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精心组织、精心谋划,建立健全领导机制。2009年6月,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了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联合指挥部,负责创建的统筹协调工作。在创建工作中比干部、争一流,比工作、创业绩,实行“三不三看”,即不听过程、不听原因、不听解释,只看效果、只看数据、只看发展,推行“三个一批”,即发现一批干部、储备一批干部、提拔一批干部,并严格兑现奖惩。由于州、市各级领导干部务实,执行力强,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检查督促到位,激励竟争机制完备,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1.3抓规划,强基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局,按照“彝乡水韵林城、五彩休闲西昌”城市定位,高起点抓森林城市建设规划。2008年12月,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明确了西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总体布局、发展目标、重点工程建设及政策保障措施。另外,围绕森林城市建设,还完成了西昌市《山溪河综合治理规划》《邛海泸山景区总体规划》等20项规划的编制,形成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体系,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1.4抓项目,强投入。按照总体规划、捆绑投入、突出重点、分年实施原则,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2006年至2008年,以“一办三创”为契机,州、市财政投入近20亿元,完成了一批工业项目、交通项目、水利项目、生态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建设向前推进了5~10年,2007年,西昌市成功创建为“四川省森林城市”,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基础。2009年是西昌确定的“城乡建设年”,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创建“国家生态市”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联动推进,围绕2个创建工作,2009年将完成重点项目投资116亿元。通过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能力保障等五大体系,确保2010年成功创建为中国森林城市,2015年创建为国家生态市。
3.1.5抓工程,强参与。通过打造一批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重点工作。实施西昌城区及邛海可视范围内植被恢复工程,西昌、昭觉、喜德三县市联动,2年实施坡耕地和荒山造林超过1 333.33hm2;重点打造合盐路、高速路路口道路增绿美化,以此为示范全面带动进出西昌5条道路绿化上档升级;实施东河、西河、海河三河绿化试点工程,整体推进全流域增绿美化工程;实施城区11条街道增绿美化示范工程,州级部门、县市联动,按照“一路一树、一街一景”的原则,城区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实施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乡镇”示范工程,城郊乡镇村容村貌及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3.1.6抓落实,强产业。采取市级领导包片包乡、各级干部包点、部门包项目,将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实行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单位主办、一个团队攻坚、一套办法管理、一套方案推进“五个一”的管理机制。强化林业产业建设,鼓励农户在房前屋后大规模种植三角梅、四季杨、油橄榄,发展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产业,培育壮大乡村旅游;推广建设沼气池、太阳灶,强化林政执法和护林防火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林业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林农增收。
3.2管理制度
3.2.1科学制定城市森林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2009年2月,出台了《西昌市创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奖惩办法》,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2009年7月,《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顺利通过国内专家组评审。
2009年8月,西昌市人大审议通过了《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西昌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根据《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环城防护林、生态廊道及水系林网、村镇绿化、农田林网、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城区景观道路绿化、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城市立体绿化及鲜花摆放、森林生态文化、湿地保护等重点工程。2009年12月,下发了《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08~2015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别与两县一市及州市有关创建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强化对市辖区造林绿化的督导 ,坚持每周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部门联席会,专门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3.2.2健全法规和制度,为城市森林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等,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西昌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西昌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西昌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西昌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区内绿化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西昌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森林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为加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西昌市森林公安分局、森林植物检疫等执法队伍,下设1个木材检查站。组织开展了“绿盾三号行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市设立9个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测报点,多方位检测林木病虫害发生情况。2008~2009年连续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近年来,全市林木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无重大非法侵占林地、毁林案件和森林火灾发生,无危险性外来林木病虫害及有害生物入侵。
3.2.3开展城市森林建设科学技术成果专项研究,为城市森林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林业发展的科技贡献率。
近年来,全市引进推广林果新品种20余个,城市绿化植物品种25个,推广先进技术10项。组织开展的《西昌市退耕还林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德昌松毛虫预测预报及防治指标研究》2项研究成果获凉山州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史密斯桉引种栽培实验与推广》研究成果获凉山州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云南松纵坑切梢小蠹综合防治工程》研究成果获西昌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
3.2.4建立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在凉山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西昌市委、市政府和昭觉、喜德县委、县政府以及州市两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成立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联合指挥部,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两县一市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的行动,定期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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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对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森林和湿地建设,主要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园林、村庄林、名胜古迹林、古树名木、各类游憩林和纪念林等,是生态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化体系在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并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收入的功能。应结合森林城市创建,加快各类纪念林、森林和湿地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西昌市近期建设重点为:突出五彩西昌特色,建设景观林。精心规划实施西河、东河、海河等三河六岸绿化,建设突出五彩西昌特色的城市彩色风光带;精心规划城区外出主干道路沿线绿化建设,形成具有西昌本地特色的多条城市道路景观林带。突出森林城市特色,建设人居林。结合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建设一批“创森”纪念林,提高城市生态文化品位,优化城区森林绿地分布格局;结合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强化住区小片林、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工作,打造一批林木覆盖率高的森林住区;结合村湾绿化建设,强化村周、庭院、村内路网水岸绿化建设,促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突出休闲度假特色,建设游憩林。结合城乡居民休闲游憩需求,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休闲场所;结合城市居民骑车、徒步健身需求,精心规划建设贯通主要居民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休憩地之间的绿色健身走廊。
按照上述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分区布局和分体系实施:一是城区福利空间绿化体系建设。从西昌市科学发展、合理布局、防灾减灾方面考虑,在主城区东南西北逐步均匀构建市级综合公园、区域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等各类福利空间。调整福利空间布局的均匀程度和增强福利空间类型的丰富多样;完善福利空间应急设施的建设;加大免费公园的建设力度和数量,2009年底至2010年,将启动五大城市公园建设(海河生态休闲公园、建昌坊城市公园、邛海湿地公园、动漫主题公园、建昌古城历史文化公园);大力提高非盈利性福利空间绿化的数量和质量。在西昌市主城区范围内,新建、完善10个市级综合性公园、区域性公园,以及居住区和街头的小游园、广场绿地,为此年内启动了打造丝路广场等10个城市小公园。二是城区交通景观绿化体系建设。交通景观绿化是生态景观与实用的结合体,根据城市道路周边环境、实际情况,确定道路绿化的性质功能,让道路绿化为民所用。因地制宜,突出城市特色景观,做到“一路一景,一路一特色”。三是城区实体绿化体系建设。城区内医院、学校、宾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工矿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绿地,在保证生活、生产、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增强绿化厚度,提高美化效果,建设成园林式单位。对沿街窗台进行盆花摆放和机关、学校等单位的墙体实施绿化。四是森林文化建设。森林文化是西昌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全面建小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含义。重点是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各种纪念林的营建,树立全市人民保护森林和绿化环境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开展森林社区建设与评选,进一步加强全市各个社区的绿化建设,创建森林城市;充分发挥园林与林业两大产业的优势,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森林社区。目前,建设了川兴镇尔乌、安哈镇铅矿村、洛古波乡俄池格则村3个森林社区共管。
2.6.2全民参与,社会共建城市森林。多年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四川省义务植树条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继承和发扬西昌市自古以来悠久的植树传统,实现“彝乡水韵林城、五彩休闲西昌”的共同心愿,规划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建设工程,在各区规划义务植树地,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由于城市可用绿地非常有限,所以将义务植树与重点绿化工程紧密结合,既要有效解决义务植树的用地问题,又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2009年海河绿化工程的绿化栽植分为7个标段由在西昌市的7个部队来实施。将营造纪念林与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参与植树造林。近年来,全市累计义务植树2 712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8.7%,成活率在92%以上。
2.6.3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活动。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认建、认养、冠名树木绿地活动。要求驻昌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必须以直接植树、以金代劳(50元)、认建认养等多种植树形式保证义务植树5株。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争做“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绿色文明倡导者和实践者。鼓励党政机关、机关团体和个人都积极参与绿地的认建、认养、认领活动,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10处,面积达15hm2,植纪念树6 800株。
2.6.4组织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将天喜花博园、螺髻山自然保护区、邛海泸山风景区、花木生产基地等各类绿地,进一步整体、合理地将其完善成为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同时,以关注森林活动为载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和公益标牌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和生态科普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事业,全市关心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渐形成。
2.6.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森氛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开展了全方位的系列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创森”人人知宣传;二是制作“创森”专题片、多媒体汇报材料、宣传画册等;三是加强户外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在市区主要道路、大型企业、宾馆商场、出入市口显要位置竖立大型“创森”标牌,书写“创森”标语。同时,在公交车、出租车上粘贴“创森”标语。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达95%以上。
2.6.6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在全市范围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古树名木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西昌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组织专人统一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将其生长地的环境,生长情况,树种、树龄进行现场资料记录后挂牌,再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后期资料汇总,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了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书,落实了管护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并通过认养、捐助、拍卖古树名木冠名权、形象使用权募集基金。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及复壮技术研究,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用于对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和保护设施的建设维修,确保古树名木的健康生长。全市676株名木古树已全部建立了档案。一级保护8株,二级保护41株,三级保护627株。
2.7乡村绿化
推进村镇绿化工程,努力构建新农村森林景观和森林生态体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按照区域规划、多点布局、体现特色、实现多赢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会主体、市场运作、文化提升、群众参与的机制,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林业产业,坚持把林业生产发展和开发二、三产业有机统一起来,依托各乡镇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走“林业生产+旅游观光”的发展路子。积极发展森林湿地观光游、森林保健游、开发石榴花果节、桃果节、梨花节、葡萄节、花卉节等农家乡村游,打造以茅坡樱红、桃瑞月华、桃源农庄、凤凰葡园、荷色生香、鹿鹤烟黄、螺岭彝风、榴开客家为主要特色的“乡村八景”生态休闲旅游模式,促进生产经营模式由传统的单一功能向集生产、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等多功能综合为一体的方向发展,引导综合开发,实现一业多赢。加快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 注重发展郊区观光、休闲等森林休闲产业。西昌有4张“名片”即太阳城、月亮城、航天城和小春城;六大殊荣,即中国最值得去的十座小城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十大宜居城市、四川省第一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四川省森林城市、中国旅游最令人向往的地方。西昌是一座春天栖息的城市,旅游有湖光山色美、民族风情浓、科技含量高三大特色。
西昌地处四川省五大旅游区之一的攀西阳光度假旅游区,有以邛海风景区、泸山风景区、螺髻山风景区为代表的生态旅游;有以黄联土林、西溪仙人洞为代表的地质旅游;有世界最大的飞播林区;有全国唯一对游人开放的军商两用卫星发射中心;有以火把节、彝族婚俗、毕摩文化为代表的彝族风情旅游。全市有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0余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以来,西昌又着力打造邛海月色风情小镇、观海湾、月亮湾、邛海公园、花卉博览园等18个城市景区节点。产业基地不断壮大,成功创建全国6 666.67 hm2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成西溪、黄联关千亩标准化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多方投入改善了农村生境,促进了农村旅游发展,带动了一、二、三产业互动发展,促进了基础设施换档升级。同时,通过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的举办,形成了以旅游带动农业,以景区辐射农村,以旅促农,城乡互动的旅游产业链,进一步加速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致富机会,城乡居民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以旅助农,旅游反哺农业,旅游富民惠民效益显着。已形成“打造一个节日,带动一片就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局面。
3保障措施
3.1组织领导
3.1.1严格执行林业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四川林业生态省规划》和省委《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西昌市委、制定并实施了《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大纲》《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把加强城市林业生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西昌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并强力推进。
3.1.2抓领导,强执行。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提升城市品牌、推进西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精心组织、精心谋划,建立健全领导机制。2009年6月,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了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联合指挥部,负责创建的统筹协调工作。在创建工作中比干部、争一流,比工作、创业绩,实行“三不三看”,即不听过程、不听原因、不听解释,只看效果、只看数据、只看发展,推行“三个一批”,即发现一批干部、储备一批干部、提拔一批干部,并严格兑现奖惩。由于州、市各级领导干部务实,执行力强,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检查督促到位,激励竟争机制完备,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1.3抓规划,强基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局,按照“彝乡水韵林城、五彩休闲西昌”城市定位,高起点抓森林城市建设规划。2008年12月,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明确了西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总体布局、发展目标、重点工程建设及政策保障措施。另外,围绕森林城市建设,还完成了西昌市《山溪河综合治理规划》《邛海泸山景区总体规划》等20项规划的编制,形成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体系,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1.4抓项目,强投入。按照总体规划、捆绑投入、突出重点、分年实施原则,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2006年至2008年,以“一办三创”为契机,州、市财政投入近20亿元,完成了一批工业项目、交通项目、水利项目、生态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建设向前推进了5~10年,2007年,西昌市成功创建为“四川省森林城市”,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基础。2009年是西昌确定的“城乡建设年”,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创建“国家生态市”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联动推进,围绕2个创建工作,2009年将完成重点项目投资116亿元。通过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能力保障等五大体系,确保2010年成功创建为中国森林城市,2015年创建为国家生态市。
3.1.5抓工程,强参与。通过打造一批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重点工作。实施西昌城区及邛海可视范围内植被恢复工程,西昌、昭觉、喜德三县市联动,2年实施坡耕地和荒山造林超过1 333.33hm2;重点打造合盐路、高速路路口道路增绿美化,以此为示范全面带动进出西昌5条道路绿化上档升级;实施东河、西河、海河三河绿化试点工程,整体推进全流域增绿美化工程;实施城区11条街道增绿美化示范工程,州级部门、县市联动,按照“一路一树、一街一景”的原则,城区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实施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乡镇”示范工程,城郊乡镇村容村貌及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3.1.6抓落实,强产业。采取市级领导包片包乡、各级干部包点、部门包项目,将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实行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单位主办、一个团队攻坚、一套办法管理、一套方案推进“五个一”的管理机制。强化林业产业建设,鼓励农户在房前屋后大规模种植三角梅、四季杨、油橄榄,发展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产业,培育壮大乡村旅游;推广建设沼气池、太阳灶,强化林政执法和护林防火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林业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林农增收。
3.2管理制度
3.2.1科学制定城市森林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2009年2月,出台了《西昌市创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奖惩办法》,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2009年7月,《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顺利通过国内专家组评审。
2009年8月,西昌市人大审议通过了《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西昌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根据《西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环城防护林、生态廊道及水系林网、村镇绿化、农田林网、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城区景观道路绿化、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城市立体绿化及鲜花摆放、森林生态文化、湿地保护等重点工程。2009年12月,下发了《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08~2015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别与两县一市及州市有关创建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强化对市辖区造林绿化的督导 ,坚持每周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部门联席会,专门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3.2.2健全法规和制度,为城市森林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等,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西昌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西昌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西昌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西昌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区内绿化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西昌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森林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为加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西昌市森林公安分局、森林植物检疫等执法队伍,下设1个木材检查站。组织开展了“绿盾三号行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市设立9个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测报点,多方位检测林木病虫害发生情况。2008~2009年连续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近年来,全市林木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无重大非法侵占林地、毁林案件和森林火灾发生,无危险性外来林木病虫害及有害生物入侵。
3.2.3开展城市森林建设科学技术成果专项研究,为城市森林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林业发展的科技贡献率。
近年来,全市引进推广林果新品种20余个,城市绿化植物品种25个,推广先进技术10项。组织开展的《西昌市退耕还林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德昌松毛虫预测预报及防治指标研究》2项研究成果获凉山州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史密斯桉引种栽培实验与推广》研究成果获凉山州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云南松纵坑切梢小蠹综合防治工程》研究成果获西昌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
3.2.4建立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在凉山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西昌市委、市政府和昭觉、喜德县委、县政府以及州市两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成立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联合指挥部,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两县一市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的行动,定期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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